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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本事务所已为各类人士成功获得来美的非移民签证和永久居留权(绿卡)。以下是本事务所部分案例:

案例一:

      王先生来自中国山东,是一位成功的生意人,想来美扩展业务,并能让子女来美接受教育。 本事务所认真分析其条件,经过精心专业的准备,为他在美注册成立了公司,并以该公司的名义为王先生递交了跨国公司经理的非移民签证申请,不到五个月便喜获批准。王先生不仅可来美扩展其生意,他的子女也可合法在美国上学,他的太太还可在美国合法工作。

案例二:

      陈先生是台湾一家小型工厂的主管,想来美工作,并让子女在美国接受教育,可陈先生不具有大学本科文凭和相关经验,不能办理一般专业人士的工作签证。 本所经过具体分析,帮助其台湾工厂与美国当地一家公司进行了公司并购,从而成功地让陈先生以跨国公司经理身份来美,一年以后又以快速送件方式帮他递交了绿卡申请,5天以后绿卡获得批准。

案例三:

      郭女士来自台湾,曾在台湾服务于佛教事业五年,是一名敬业的佛教讲员及义工。 她持观光签证来美停留6个月,本所在其签证到期之前为她递交了R-1(宗教人士非移民签证)的申请,成功获得批准,得以在美国一华人佛教寺院工作三年,近期本所又为她递交了绿卡的申请。

案例四:

      曾先生来自台湾,持E签证来美工作,身份还剩一年即将面临到期的命运。 本所立即帮助他递交了绿卡的申请,五个月多后全家四口顺利拿到绿卡。

案例五:

      美国的吴先生(美国公民)通过其他服务社办理其太太的绿卡申请, 在广州领事馆面谈后遭拒签, 申请材料被广州领事馆打回美国移民局, 要求移民局撤销原批准书. 移民局迟迟不见回复. 考虑到追踪案件本身将费时且效果不一定好, 本所替吴先生递交了撤案的申请, 两个月后又重新递交了新的申请, 顺利通过批准.

案例六:

      美国的任女士(美国公民)通过其他服务社办理先生的绿卡申请, 在广州领事馆面谈后遭拒签, 申请材料被广州领事馆打回美国移民局, 要求移民局撤销原批准书. 移民局要求任女士30天内做出回复, 否则将拒绝本案. 在给移民局的回复材料中, 本所据理力争,摆事实, 讲法律, 最终成功说服移民局维持原判, 责成广州领事馆重新安排面试, 最终拿到绿卡.

案例七: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胡先生是中国大陆一家知名房地产公司的高管, 在本所的专业指导下, 该公司在美国成立分公司, 胡先生与公司另一名高管以跨国公司经理的签证来美工作, 在公司成立一年条件成熟后,公司又同时替两人递交了绿卡的申请, 并顺利获得了批准, 两家人得以在美国安心工作和学习。从成立公司到拿到永久绿卡仅历时两年三个月。

案例八: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刘女士是一名成功的商人,在中国有一家较大规模的成衣贸易公司,经朋友推荐找本所办理投资移民,投资美国一家资质优良的区域中心。通过我所律师的精心分析,通过向自己公司贷款的形式办理,2013年12月I-526 喜获批准,没有任何补件的要求。

案例九:

      童女士的公司通过一美国移民中介递交跨国公司经理的申请,煎熬六个月,中间经历了补件,被拒,上诉,移民局重新审理,直到收到移民局发出准备拒绝的要求(Intent to Deny),并限时30天内要求补件的通知后,童女士心力交瘁,意识到问题复杂,非经验丰富的律师所不能对付后,通过众人推荐找到本所,希望从绝望中找到一丝希望。我所运用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对移民局审理案件要求的把握,抓住问题的核心所在,有理有据陈述事实,出具证据,据理力争,一举获得移民局批准。 批准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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